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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水果的后花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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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水果的后花园]]></description>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1:19:3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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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笨笨手记：美人迟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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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1:50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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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美人迟暮 </font>
<p><font size="4">周六晚上，应邀参加某高级时装品牌和某钻石品牌在中国大饭店宴会厅联合举办的盛大Party。</font></p>
<p><font size="4">第一个开场的表演嘉宾是李冰冰，她穿一袭款式设计极为夸张的华服，一身耀眼的珠光宝气。她出场的时候，室内的灯光顿时暗了下来，一束镁光灯照在她的身上，她成了现场的焦点。偶坐在前排，回头看她驻足在人群的中央，款款地走向舞台，感觉她这身华贵的装扮和她的实际年龄相比，看上去有些过。这就好比是一件名贵的皮草，必须要到一定的年龄才能穿出女人高贵优雅的气质来。</font></p>
<p><font size="4">最后一个压轴出场的表演嘉宾是关之琳，她也是一身珠光宝气华衣美服，但她的这身装扮和她的年龄相吻合。消费这家高级时装品牌和钻石品牌的人群正好是像关之琳这个年龄，只有像她们这个级别的女人，才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消费得起这样昂贵的奢侈品。</font></p>
<p><font size="4">当关之琳身穿一件白色镶钻晚装婀娜多姿地从舞台走向人群中央，偶听见身边的掌声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她的出现将Party的气氛推向了高潮。偶不自觉地会拿李冰冰和关之琳作比，两个都是美女级别的嘉宾，李冰冰明显底气不足，关之琳年过四十丰韵犹存。当她从偶的身边翩然走过，看得见岁月在美人身上留下的痕迹。即使她化了精致的妆容，依然摭掩不了她那一双因为岁月流逝而愈加明显的大眼袋。</font></p>
<p><font size="4">关之琳的高调亮相，勾起了笨笨少年时代的记忆。仿佛就在昨天，偶还是当年那个喜欢在漂亮的日记本里贴关美人粘贴画的少女。</font></p>
<p><font size="4">在一些喜欢她的男人眼中，她是名副其实的美人，</font><a href="http://www.sogou.com/sogoupedia?query=%C1%F5%B5%C2%BB%AA" target="_blank"><font size="4">刘德华</font></a><font size="4">曾经赞美她是他见过的唯一的真正的美女，却也抵挡不了时光的无情。在她主演的电影《做头》里，看她上演的美人迟暮的姐弟恋，这样的角色由来她演，逼真是逼真，却令人唏嘘不已。</font></p>
<p><font size="4">如果说关之琳是某些男粉丝眼里的美人，女粉丝眼里第一美女的人选当属林青霞。她曾经被誉为东南亚第一美女，生得天生丽质，堪称绝色。拍过一百多部电影，从青春玉女演到女侠，个个形象都成为经典。四十岁以后，退出影坛多年，与能够给予她婚姻的男人结婚，并全心全意在家生养爱女，这原本是一个聪明女人的选择，把青春美丽留在喜欢她的人的记忆里。前不久，她突然出现在上海公演的话剧《暗恋挑花源》里，当年那如花的美貌已经消失大半。当偶看到她脸上的皮肤松弛下垂，眼袋凸现，想起她曾经的&ldquo;玉女&rdquo;模样，感叹&ldquo;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rdquo;</font></p>
<p><font size="4">像林青霞这样让笨笨亲眼目睹美人调零的还有其她几位美女。赵雅芝、喻可欣、张敏和温碧霞，她们都曾在年轻的时候肆意地绽放过，然后又从舞台上消失。若干年后，再次卷土重来，当偶因为工作的原因采访她们，在化妆间里与她们面对面的时候（杂志上所有的文字采访基本上都是在明星们化妆的时候完成），偶看到岁月的痕迹早已悄悄地爬上了她们的脸庞。</font></p>
<p><font size="4">八十年代的赵雅在《上海滩》里扮演的冯沉沉是偶儿时的一个梦，在胸前梳两条麻花辫，最是那么低头抿嘴一笑的娇羞。现在，只要看到她出现在某口服液的电视广告里，偶就会无端端地感到惆怅。</font></p>
<p><font size="4">当偶看到坐在偶身边的张敏像爷们一样吞云吐雾地抽着烟沙哑着嗓子说话，偶很难把她和她在金庸武侠电视剧里扮演的娇俏的女侠形象联系在一起。还有以&ldquo;性感美女&rdquo;著称的温碧霞和从琼瑶电视剧里走出来的俞可欣，复出后的她们顺应了大众的怀旧心理，却也让喜欢她们的人看到了美人的调零。</font></p>
<p><font size="4">美人迟暮，任是芳华绝代，奈何似水流年，韶光易逝，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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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  笨笨手记：丑闻那场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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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1:08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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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font size="4"> 笨笨手记：丑闻那场戏 </font>
<p><font size="4">现如今，丑闻满天飞。满世界的媒体都在吆喝同一个声音&ldquo;看丑闻喽&rdquo;。丑闻原本是一件见不得光的事，只因发生在名人身上，就演变成一块闪闪发光的爆料，招来了亿万观众的眼球，成为了人们的一种谈资。</font></p>
<p><font size="4">这些五花八门的丑闻尽管无从考证，但是，并不影响人们在一起津津乐道地谈论，谁和谁的性关系又曝光了，谁和谁又打架了，谁和谁又高调结婚了，谁和谁又生孩子了，谁和谁又离婚了。</font></p>
<p><font size="4">在这些林林总总的丑闻里，其中级别最高的要数美国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性丑闻。在这场轰动世界性的丑闻事件中，唱主角的莱温斯基是从中得利，通过出卖自己的隐私，获得了高额的钞票。对于一个没名没权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普通女人而言，这何乐而不为呢？能够纠缠住一棵大树，也是一种本事，反正大树底下好乘凉。</font></p>
<p><font size="4">让人惊讶的不是克林顿是性丑闻的主角，而是克林顿面对公众的勇气和敢于承认的胆识，这种把政治搞成阴谋的男人真是不要脸到家了。让人叹息的是希拉里在老公出轨被公开后表现出来的深明大义，抑或是委曲求全。她的姿态让全世界的人信服，希拉里不愧是克林顿的第一夫人，即使老公的情人在公众跟前张牙舞爪，她依然能够保持知性女子的成熟和从容，客观冷静地站在媒体面前为老公说尽好话。这是一个智慧女人才能使出来的高明手段。于是，丑闻的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发现从中最为获利的人其实是看上去是被害者的希拉里。</font></p>
<p><font size="4">在丑闻被曝光后，她不仅不像平凡女子发现老公背叛自己后又哭又闹，反而化伤痛为力量出乎人意料之外地站在老公的立场为他打圆场。这一次，希拉里在公众面前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完美妻子的形象。这种言行无论是出自野心勃勃的政治阴谋，还是宽容为怀的夫妻情分，这都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够做得出来的事。</font></p>
<p><font size="4">最经典的丑闻算得上是香港的成龙私生子曝光。一向在银慕上表演中国功夫，在中国影坛以大哥大自居的成龙，拥有像林凤娇这样的美女为妻，并为他生下一子，从此隐退名利场，安心做一个贤妻良母。照理说，成龙的人生可谓事业爱情双丰收。成龙美满的婚姻早已不具有什么新闻性。但有一天，一个女人突然跑出来，公然对媒体宣称成龙和她同居多年，并为他生有一女。原本，这不过是成龙个人生活中的隐私，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在丑闻被曝光后所说的一句话：我只是范了一个所有男人都会范的错误。多么具有人性化的解释，足以开脱所范下的错。</font></p>
<p><font size="4">所以，当台湾的情歌王子齐秦的私生子丑闻被曝光后，人们已经没有多大的兴趣，仿佛这已经是一件习已为常的事。照样听他唱的歌，他也照样站在舞台上唱歌。成龙照样拍电影，票房照样可观。丑闻的曝光非但没有影响他们的财路，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font></p>
<p><font size="4">面对丑闻，套用一句王朔的名言是：我是流氓我怕谁！是的，我是名人我怕谁！身处名利场，经不起考验早就被淘汰出局了。难怪有人称，娱乐圈一年，等于社会上十年。</font></p>
<p><font size="4">丑闻其实就是名人出演的一场戏，他们在舞台上演得卖力，娱记们因此闹得沸沸扬扬，老百姓们也私下里议论纷纷，名人们娱乐大众的功能就此得以体现。在这一场场接二连三的丑闻事件里，受益的人到底是谁，又有谁能说得清。</font></p>
<p><font size="4">那就让丑闻来得更猛烈些吧！</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笨笨手记：丢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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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2:54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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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font size="4"> 笨笨手记：丢失 </font>
<p><font size="4">晚上，打开电脑准备写作的时候，突然发现十几天前已经写好开头的一篇新小说在电脑里不易而飞了，字数长达上万字。笨笨顿时感到胸口发闷惊慌失措。</font></p>
<p><font size="4">抱着侥幸的心理按了几次搜索键，结果都是无。笨笨开始努力调动自己的记忆，试图回忆起那上万字的内容，然而大脑却与笨笨作对似地一片空白。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重重地打击了笨笨的写作热情。偶坐在电脑前手脚冰凉。思绪麻木。</font></p>
<p><font size="4">对着电脑足足发呆了好一会儿，哭笑不得，垂头丧气。等偶回过神来，不解地扪心自问：这上万字的文档怎么会在电脑里玩失踪呢？它独自跑哪儿去了呢？关键时刻，它怎么比人还无情呢？</font></p>
<p><font size="4">面对无力挽回的现实，笨笨懊恼不已。开始反省自己的粗心大意。偶是在什么时候丢失了这篇新小说，偶怎么也想不通？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生活中一不小心丢失了自己的爱人，明明是天天朝夕相处，某一天，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再也不回家了。</font></p>
<p><font size="4">笨笨心里的沮丧宛如一个身在婚姻中的女人，她明明无比地爱着自己的老公，却因为忙于工作或者孩子，疏突了他。她满以为这个男人会一直属于她，直到他从她的身边悄然消失，成为了别的女人的男人。</font></p>
<p><font size="4">那上万字的东东可是笨笨花费了好几个夜晚才写出来的文字。笨笨明明记得是把它保存在了电脑里。怎么会从偶的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都怪笨笨一惯粗枝大叶，成天忙于应付一大堆不得不写的稿子，连心爱的文字都留不住。这一刻，真是把偶的肠子都悔青了。以后，在电脑上写任何一段文字，哪怕只开了个头，落笔写一个字、一个词或者一句话，笨笨都要吸取教训保存几遍，决不能听信自己的直觉，有任何的闪失。</font></p>
<p><font size="4">笨笨家中的电脑保存了太多文件。有其他媒体的约稿。有工作中的采访稿。有小说的稿子。有随笔的稿子。有朋友写的稿子。它们占有偶太多的内存。偶怎么会偏偏丢失了这篇刚写好开头的新小说呢？</font></p>
<p><font size="4">当偶因为丢失了这篇新小说而痛心疾首时，笨笨由此联想到的却是感情。偶已经丢失了一篇写好开头的小说，决不能在生活中再轻易丢失一个爱人。</font></p>
<p><font size="4">经历了打击后的笨笨发挥阿Q精神，安慰自己电脑的事故固然让人沮丧，一万字的稿子虽然是一种打击，但还不至于让笨笨伤筋动骨，假如是一段感情，一个活生生的人，因为自己的马大哈与他失之交臂错失良缘，那该是多么让人生不如死的事。呵呵，想到这，笨笨突然发现，这么开导自己心情确实轻松了几许，可是，也不能当情痴啊！</font></p>
<p><font size="4">这年头，还有比当情痴更傻冒的吗？</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笨笨手记：钱字当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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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3:27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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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font size="4"> 笨笨手记：钱字当头 </font>
<p><font size="4">最佩服张爱玲敢于对世人宣称她爱钱。这虽是一句不中听的大实话，但绝对百分之百的真实，说出了无数人的心声。因为这份直白，非但不觉得庸俗，反而越发显现出张爱玲的坦荡。</font></p>
<p><font size="4">笨笨也爱钱。以前爱。现在也爱。甚至是更爱。不同的是，笨笨以前是个虚伪的家伙。在金钱面前，爱故作大方。</font></p>
<p><font size="4">比如：和女朋友们约会吃饭，爱主动掏钱包结账，甚至打道回府时还专门先弯道把女朋友们送回家。这么做并非笨笨真的比她们有钱，而是出于一种古怪的心理，那就是可怜的自尊心在作怪，担心被别人看作是一个钱迷。私下里，总觉得钱这个东西太现实，女孩子一粘上钱，就脱不了俗气。</font></p>
<p><font size="4">其实说白了，没有一个人不对钱着迷。有钱多好啊，这是连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笨笨却常常是打肿脸冲胖子，一次又一次主动付账。</font></p>
<p><font size="4">最让一个经常享受笨笨结账的女朋友不满的是，和男人一起用餐笨笨也是爱主动结帐。这是女朋友在和笨笨一同赶赴了几次男人们的约会后提出的愤滿。吃饭的时候，有男有女的饭局，最后由笨笨主动结账。女朋友当然心安理得，让女朋友诧异的是一同吃饭的男人也吃得心安理得。最让女朋友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笨笨付账居然也付得心安理得。</font></p>
<p><font size="4">女朋友不知道，笨笨只有在和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吃饭时才会主动掏钱包付账。和自己喜欢的男人一起，是绝对容不得这样的羞辱。笨笨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人。</font></p>
<p><font size="4">只要一和男人过招，钱就是最好的一杆称，它能帮你测量出你们之间感情的质量和重量。这是千锤百炼的真理。</font></p>
<p><font size="4">因为钱，笨笨一次又一次把男人看透。谈恋爱时，肯为女孩子花钱的男人那叫投资。等结婚了，肯把钱交给女人管理的男人那叫信任。没有任何男女关系，还肯把钱借给女人的男人，那叫真诚。这样的男人少，一旦遇上，值得珍惜。</font></p>
<p><font size="4">女人挣钱给自己花那叫经济独立。挣钱给父母花那叫孝顺。挣钱给男人花那叫倒贴。借钱给男人花那叫白痴。当一个男人向女人借钱，无论理由多么堂而皇之，那都是示弱的一种表现，这种男人不值得同情。笨笨有一个观点，女人不能借钱给男人。一个真正懂得疼惜女人的男人是不会开口向女人借钱滴。男人向女人借钱无外乎有三种：一是利用女人对他的感情。二是出于欺骗。三是想用借钱这一招摆脱掉这个女人，让她对他敬而远之，结束和她的关系。呵呵！使用这一招的男人是最世故滴，这也是对付女人最有效的一招。</font></p>
<p><font size="4">据说，十二星座里最物质的星座是金牛座，金牛座一辈子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挣钱、存钱和花钱，因此这个星座有钱的人也最多。金牛座的人信奉只有物质才能够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嘿嘿，笨笨也是金牛座，虽然不会挣钱，也不会存钱，但爱花钱是真滴。在偶身上，最明显的特征是只有钱能给自己安全感。</font></p>
<p><font size="4">后来，笨笨发现用钱来权衡人和事，是最标准的一把尺子。只有在金钱面前，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font></p>
<p><font size="4">再后来，笨笨认为钱字当头并不是什么坏事。凡事懂得了利益的取舍，一切就会无怨无悔。</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笨笨手记：非非开博</title>
			<link>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946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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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4:11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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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font size="4"> 笨笨手记：非非开博 </font>
<p><font size="4">2007年1月12日是一个周五，在笨笨的鼓动下，非非开博啦！</font></p>
<p><font size="4">非非自称是&ldquo;酷宝&rdquo;，它的BLOG名字就叫&ldquo;酷宝的快乐大本营&rdquo;。笨笨建议非非在BLOG上写自己的成长日记。</font></p>
<p><font size="4">平日里，非非每天放学回家都要按老师的要求写一篇日记，第二天再把日记本上交给老师。日记内容写的大多是学校那点事，说白了，那就是为了写给老师看的日记。</font></p>
<p><font size="4">笨笨也经常翻看非非的日记，原因有两个，一是出于关心想知道他在学校当天都干了些什么。二是想帮他找出错别字纠正过来。</font></p>
<p><font size="4">非非的日记是从上三年级开始写的，笨笨非常赞同老师的这种做法。让孩子从小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既可以培养孩子善于观察的良好习惯，还可以为写作文打下良好的基础。</font></p>
<p><font size="4">因为每天都得写，非非已经开始视写日记为一种负担。为了调整他的这种心情，笨笨结合他的爱好&mdash;&mdash;电脑，建议他在电脑上写网络日记，内容可以与交给老师看的日记不同，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发到自己的BLOG上，还可以让远在湖北老家的爸爸妈妈看。</font></p>
<p><font size="4">听了笨笨的建议，非非开心得不得了。不是因为可以写自己想写的日记，而是偶终于同意他用笨笨的电脑了。</font></p>
<p><font size="4">非非从小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电脑迷。没有任何人教他，他竟然无师自通地会在电脑上画画、看碟和打游戏，现在，又自己琢磨会用拼音在电脑上写字了。当然，这当中也毁掉了笨笨一台电脑。</font></p>
<p><font size="4">自从偶换了新电脑之后，笨笨来历阻止非非玩偶的电脑。现在，笨笨主动把电脑让给非非写日记，他当然是如愿以偿兴高采烈地满口答应。</font></p>
<p><font size="4">爸爸妈妈知道这事后持怀疑态度，他们最担心的是非非迷上玩电脑后影响学习。经笨笨再三说服讲解，他们总算是对这一决定持乐观态度了。</font></p>
<p><font size="4">笨笨鼓动非非开博的用意有三点：</font></p>
<p><font size="4">一是非非的爸爸妈妈远在湖北老家，博客可以为他们之间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他和爸爸妈妈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在BLOG上产生互动。让远在外地的爸爸妈妈即时了解自己的所思所想，还可以看到随时更新的照片。</font></p>
<p><font size="4">二是想让他养成写日记的习惯，自愿地写自己的所思所想，既可以练习拼音打字，还可以练习用文字来表达自己，提高作文的写作。</font></p>
<p><font size="4">三是想让他在学习之余做点有意义的事，非非生性贪玩好动，每天做完家庭作业不是和小朋友一起到小区里玩耍，就是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或者是在家里打球玩玩具，总之一刻也安静不下来。为了培养他坐得住，安静下来做点他喜欢做并且也有意义的事，笨笨想到了写网络日记这一招。呵呵，但愿笨笨的良苦用心就算没有白费。</font></p>
<p><font size="4">而非非之所以乐于接受笨笨的建议，完全是因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电脑迷。</font></p>
<p><font size="4">有一天，非非问偶：姑姑，你为什么不采访周杰伦？</font></p>
<p><font size="4">偶说：你也喜欢周杰伦吗？</font></p>
<p><font size="4">他说：周杰伦是偶的偶像。</font></p>
<p><font size="4">说完，他模仿周杰伦的《双节棍》哼哼哈哈了几句，那感觉还真像周杰伦。这一小插曲让笨笨吃惊不小，没想到周杰伦的影响力如此之大。</font></p>
<p><font size="4">偶说：你不是喜欢电脑吗？那你的偶像应该是美国的电脑专家比尔盖茨。</font></p>
<p><font size="4">非非一听电脑两个字，立即刷新了自己的偶像，用比尔盖茨替换了周杰伦。</font></p>]]></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笨笨手记：友情链接</title>
			<link>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9350.html</link>
			<comments>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9350.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4:48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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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友情链接 </font>
<p><font size="4">二月份出版的杂志，笨笨负责操作的选题里需要二十对夫妻真人出镜，梅和艺是其中的两对。</font></p>
<p><font size="4">梅是偶在《新娘》杂志做编辑时的同事。她在发行部工作一个月就离职了。梅在杂志社工作的这一个月时间，成就了偶和她之间的交往。</font></p>
<p><font size="4">2003年，梅来北京不久，和老公是网恋。来北京之前，她在上海工作。偶和她认识的时候，她刚和老公结婚。</font></p>
<p><font size="4">梅是四川人，笨笨是湖北人，两个人的口味都爱吃辣。那会儿正流行吃水煮鱼，偶和梅经常相约着一起去吃水煮鱼。就这样，偶又通过吃饭认识了梅的朋友刚。不久，又认识了刚的女朋友艺。</font></p>
<p><font size="4">艺是北京人，和刚交往近十年，认识他们的时候刚领完结婚证，还没有举行仪式。当他和她在2004年5月3日举行婚礼的时候，艺热情地邀请笨笨做她的伴娘。艺身边的女朋友们都先她一步结婚了，偶欣然地答应了她的要求。</font></p>
<p><font size="4">有趣的是，当笨笨把要当伴娘的好消息告诉给身边的朋友，她们却持反对意见，一致劝笨笨千万不要做伴娘。原来民间流传一种说法，给人当伴娘，三年之内嫁不出去。笨笨听了这种传闻后开怀大笑，呵呵，这正合偶意。</font></p>
<p><font size="4">偶虽然单身，心态一直很好。做《新娘》杂志时，采访了上千对新婚夫妻，每每分享这些新人由缘分的相识到相知到相爱到结合，无论听起来多么俗气的言情故事，笨笨都会为之感动。</font></p>
<p><font size="4">笨笨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心地善良，毫不谦虚地说，就是真心诚意地希望身边的朋友都过得好。不像别人，自己过得不好，也眼红别人过得好。</font></p>
<p><font size="4">笨笨单身的时候，经常冲当朋友们的电灯泡，参与到梅和艺的家庭活动中。遇上梅和老公结婚纪念日，还会约上偶以及其她朋友一起吃饭庆祝。艺也是如此，逢上节假日，她和老公外出游玩时都会约上笨笨，一起玩乐。</font></p>
<p><font size="4">记忆里比较难忘的一个生日是在非典时期，外面的餐厅几乎无人去光顾，梅和艺两家为了庆祝笨笨的生日，相约着去魏公村一家餐厅吃饭。餐厅的服务员说招待完偶们这一桌，餐厅就要停业了。</font></p>
<p><font size="4">那天，若大的餐厅里，只有偶们这一桌还在那里用餐，服务员也都诚惶诚恐一副世界末日的样子。</font></p>
<p><font size="4">梅和艺都是美食爱好者，笨笨最佩服她俩的是巨能吃辣还不长痘，皮肤还甭好。水煮鱼吃腻的时候，梅发现了新的替代品&mdash;&mdash;四川麻辣烤鱼，从清华大学旁边的烤鱼店吃到清河的分店，又在回龙观发现了一家口味更正宗的烤鱼店。偶们三个人经常相约着一起吃烤鱼，三个女孩子吃掉两条鱼不在话下。哈哈！</font></p>
<p><font size="4">每当笨笨担心吃辣脸上长痘，发誓戒掉吃辣的毛病时，梅和艺一提及去吃烤鱼，笨笨还是会就范。后来，梅干脆自己开了一家餐厅，主打菜即是四川麻辣烤鱼，笨笨和艺没少去吃。</font></p>
<p><font size="4">喜欢美食的人最适合开餐厅。艺经营的日本料理餐厅开业的时候，她约笨笨前去品尝。偶去的那天是4月18日晚，由于是临时决定去滴，笨笨没想到的是有一份意想不到的情缘会降临到自己的身上。</font></p>
<p><font size="4">在艺新开张的日本料理餐厅里，笨笨遇到了周周。周周也是他们夫妻二人的朋友，仿佛冥冥之中注定的情缘，上帝会让两个有缘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相逢。偶和他之间的巧遇就像是上帝导演的一幕戏。</font></p>
<p><font size="4">笨笨和艺以及周周住在同一个社区，早在几年之前就曾听艺提到过周周，周周也曾听艺提到过偶，两个人却一直不曾谋面，直到2005年4月18日那一天，通过艺，笨笨和周周在她家的日本料理餐厅相逢。</font></p>
<p><font size="4">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好似BLOG上的友情链接，你链接着偶，偶链接着他，他又链接着你。</font></p>
<p><font size="4">当初认识梅，仿佛就是为了要认识艺。认识艺，仿佛就是为了要认识周周。如果没有梅和艺，笨笨不会遇到周周，偶和他会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在各自的轨道上生活。后来，每每笨笨和周周说起这段戏剧性的交往，最感谢的人还是梅和艺。</font></p>
<p><font size="4">笨笨BLOG上的友情链接里有熟悉的朋友，也有不曾见过面的陌生人，他们主动要求与笨笨相互做链接，笨笨相信这也是一种缘份。</font></p><font size="4">在友情链接的那一边，谁也不知道某年某月某日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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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笨笨手记：手机为了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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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5:18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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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手机为了谁 </font>
<p><font size="4">出门又一次忘带手机。最近这种事时常发生。也许是年龄大了的缘故，笨笨的渐忘越发明显地体现在物上。</font></p>
<p><font size="4">一大早，急于出门去做一个人物采访。走到半路上，习惯性地想从包里拿出手机看时间，才发现手机忘带了。前几天也是这样，走进办公室发现手机没带，就在MSN上申明了一下，注明有事请打办公电话。其实这种注明也是多余，MSN的便利已经逐渐取代了电话，有些话用文字表达比语言来得效果更好。</font></p>
<p><font size="4">有一段时间，笨笨患了间歇性的手机恐惧症，最怕听到手机铃响，一听到电话响起，身体的第一反映就是浑身哆嗦一下，内心紧张得说不出话。后来，偶养成了一到周末就关机休息两天的习惯，并且，家里也不装宽带网。离开手机和网络，主动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可以让偶不受干扰地专心写作。</font></p>
<p><font size="4">自从有了手机，笨笨的那几款手表就只起到装饰性作用，很少派上用场了。手机的功能之一是它代替了手表。现在，手机的功效越来越多，上网、阅读、拍照、短信、录音、记事、电话薄、闹钟、计算器等等，它给现代人的生活带来多少便利，就给现代人的生活惹了多少麻烦。最精辟的呈现是两年前的冯氏电影《手机》，在这部写实的电影里面，很多桥段至今想起来还觉得真实而又讽刺。总之，手机成全了某些男女，也拆散了某些男女。</font></p>
<p><font size="4">在手机上面，笨笨算得上是一个花心的消费者。没有统计具体换过多少个手机，反正手机号是一两年换一次，每换一个新的号码，手机也会随之更换。除了正在用的号码，过去用过的号码一概记不住，用过的旧手机也早已不知扔在何处。现在用的这款手机是周周送给偶的摩托罗拉A860双模手机，中国移动和联通的卡通用，笨笨用了两年的时间，换了两个手机号。因为迷信，笨笨对数字格外挑剔，目前使用的这个号码是花高额钞票买下来的吉利数字，每一个数字都是笨笨喜欢滴。</font></p>
<p><font size="4">没有带手机，过了一天清净的日子。没有电话和短信的骚扰，感觉有点不适应。现代人对手机的依赖已经大于对某个人的依赖。</font></p>
<p><font size="4">做生活奢侈品杂志的编辑，每次在采访中总会问嘉宾一些与物质相关的问题。这次被采访的嘉宾是一位成功的商务人士，当问到他生活中必须的五样物品时，他给出的答案中，排在第一的居然是：手机。他说他也曾发生过忘记带手机的事情，每次当他发现后都会第一时间赶回家去拿，因为手机装载着他的生活。只有一次例外，他发现手机忘带的时候正在去某银行办事的路上，那天他的女朋友已经在飞机上。这个世界上，除了女朋友，还有谁会时时刻刻需要他呢？所以这一次，他没有立即回家取手机。偶喜欢他讲述的这个手机背后的小故事，那一刻，在偶眼中一直是理性大于感性的他，变得生动起来。</font></p>
<p><font size="4">偶相信，每一部手机里都潜藏着一个或多个故事，正如每一个人心中，都潜藏着一个或多个人一样。</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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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笨笨手记：和伤心的人去看《伤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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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5:46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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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和伤心的人去看《伤城》 </font>
<p><font size="4">早上醒来的时候，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肚子痛得出了一身虚汗，想给自己放假在家好好躺着病休一天。电话和短信却不理会笨笨的难受，从九点开始轮翻骚扰，勉强睁开眼睛看一眼手机，一看是与工作相关，又提足精神对付了事。</font></p>
<p><font size="4">对于身体方面的病痛，笨笨一惯脆弱得不堪一击，承受不了一点病痛的折磨。相反对于精神上的痛苦，笨笨倒能够做到想方设法消化掉，并化痛苦为欢喜。每当这时，偶都会乐观地想：对于写作的人而言，痛苦也是一笔财富，它是偶的灵感之源。呵呵！精神世界足够强大的人在生活的某个方面一定会有缺失。比如承受病痛的能力。这大慨就是为什么三毛会在医院里选择用丝袜自杀。</font></p>
<p><font size="4">一个上午，不停地接电话打电话谈工作上的麻烦事，居然忽略了身体的疼痛，临到中午的时候，笨笨发现疼痛缓解了几分。正想舒舒服服睡一个午觉，电话再次响起，偶一看是一个很久没有联络的女朋友的电话。记得上次和她见面是在一年以前，通电话是在半年以前。</font></p>
<p><font size="4">女朋友主动打电话来是想约偶晚上陪她一起去看《伤城》的电影。笨笨很有些意外。女朋友是已婚女人，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平日里超级贤淑，一颗红心向着家庭。下班不回家，突然约偶看电影，笨笨知道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偶心知肚地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坦言和老公吵架了。接下来，在电话里，她思绪混乱、气急败坏、语无伦次地哭诉了老公对她造成的伤害以及她对老公的种种不满。这一刻，偶知道偶不需要说什么，只需要做一个听众，听她发泄内心的郁闷。</font></p>
<p><font size="4">女朋友是趁午休吃饭的时候给偶打的电话，她在电话里絮絮叨叨说了一个多小时，一节电池的电被打完了，手机的听筒滚热得烫手。笨笨听明白了，她又在老帐新帐一起清算老公在感情上犯下的错。婚前的若干份情缘，婚后的无数次出轨。</font></p>
<p><font size="4">偶直截了当地问她：你想和他离婚吗？她想都不想脱口而出：&ldquo;他是偶的初恋，偶惟一爱过的男人，偶是一个传统的人，要对孩子负责，不能离婚。&rdquo;</font></p>
<p><font size="4">笨笨听了她的话，明白劝她的方向了。如果她回答想离婚，笨笨想对她说的将是另一翻话。对于一个不懂得爱惜自己的男人，离开他就是对他最好的惩罚。当然，其中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她的女儿。玉碎和瓦全，到底该如何选择？笨笨不会劝她离婚，但如果她自己决定离婚，偶也不会阻拦。</font></p>
<p><font size="4">偶劝女朋友不要在伤心的时候去看《伤城》的电影，这部片子笨笨几天前在家已经看过影碟了，是一部充满欺骗、怨恨与报复的悲剧电影，在她情绪不稳定的情况下去看《伤城》，只会更影响心情。</font></p>
<p><font size="4">女朋友执意要去看，笨笨也只好顺从她的意思。笨笨知道女朋友是轻易不会打来求救电话滴，突然提出让偶陪她去看电影和她聊聊天是她寻求自救的一种方式。</font></p>
<p><font size="4">和她通完电话，偶的心情忽地就黯然了下来。傍晚，我们开车到金源燕莎五层的电影院看正在上映的《伤城》，看到影片最后徐静蕾在昏迷中，梁朝伟给她套上戒指，对金城武说他对她的感情早已像亲人一般情同手足。女朋友满眼是泪动情地对笨笨说：这就是偶对老公的感情，当他心脏出了问题住院动手术需要偶签字的时候，偶也是这种感觉，像亲人一样，这才是真的爱。</font></p>
<p><font size="4">电影看完，去了一楼的茶餐厅聊天。女朋友和老公从恋爱到结婚这十年间的过程笨笨都看在眼里，看着她在婚姻里痛苦挣扎，从一个写爱情小说喜欢浪漫的妙龄女子变成一个俗世中的怨妇，偶在想：是爱情婚姻改变了她还是现实生活改变了她？</font></p>
<p><font size="4">坐在偶对面的她用她那双曾经充满灵气的大眼睛无助地望着偶，现在的她因为失眠眼睛布满血丝，又因为流过泪双眼红肿。十年前，她还是军艺文学系的才女和系花。十年后，她变成了一个让偶感到陌生的人，脸色因心情不好而暗淡无光，身材因生养孩子后明显发胖，精神上因对男人失望充满怨恨。看着为婚姻而抓狂的她，我感到心疼。</font></p>
<p><font size="4">当她脱口说出想找一个情人的时候，偶不能置信这句话是出自性格保守传统的她之口。末了，她又赌气似地说：偶至始至终只有他一个男人，他却在婚前婚后拥有无数个女人。现在偶即使找十个情人也不解心中的恨。偶现在终于理解了那些在婚姻中出轨的女人，她们曾经是我最看不起的一类人。</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
<p><font size="4">偶问：你找到了能够代替你老公的男人了吗？</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只爱过这一个男人，再没有能力去爱上其他男人了。</font></p>
<p><font size="4">偶问：那你还找什么情人呢？</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找一夜情报复他。</font></p>
<p><font size="4">偶说：一夜情的性是很脏的一件事，充满了危险性。你要是染上什么病怎么办？</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恨他的背叛。</font></p>
<p><font size="4">偶说：那是因为你太爱他了。</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放不下内心的阴影，他过去的女人、现在的女人，偶都接受不了。</font></p>
<p><font size="4">偶说：那还是因为你太爱他了。</font></p>
<p><font size="4">她说：那你说偶该怎么办？</font></p>
<p><font size="4">偶说：你为什么不好好爱自己呢？</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心里装的全是他。他是偶的精神依靠，这些年，偶太依赖他了。</font></p>
<p><font size="4">偶说：可你爱他已经爱得没有自己了。你现在为什么不写东西了？你可以用写作来填满自己的精神世界。</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把精力全用在孩子和他身上了，早已放弃写作了。脑子里想的全是世俗生活，什么也写不出来了。</font></p>
<p><font size="4">偶说：那你从今天开始，回家写作，从写博客开始，哪怕就写你的女儿带给你的点滴感受。</font></p>
<p><font size="4">她问：写博客有稿费吗？</font></p>
<p><font size="4">偶摇头说：没有。</font></p>
<p><font size="4">她问：那你为什么还写？有什么意义？</font></p>
<p><font size="4">偶说：以前偶也像你一样认为写出来的每一字都是有稿费滴。因此不停地写约稿写别人要求写的东西。这种为了稿费完成任务的写作让偶一点也不快乐。写博客没有稿费，可它是心情的一个出口，也是自得其乐的一种方式啊！</font></p>
<p><font size="4">她反问：你现在心态这么平静就是写博客的原因吗？</font></p>
<p><font size="4">偶说：现在偶是基督徒，每周日都去做礼拜清空自己。这是偶的信仰，它能让偶的精神有所依靠。当偶虔诚地对着上帝祷告，这一刻偶的内心是干净滴，偶要偶的灵魂干干净净地和偶在一起。</font></p>
<p><font size="4">她说：偶既不写博，也不信基督，难道就不能有你这样平静的心态？你为什么身材这么瘦皮肤这么好？</font></p>
<p><font size="4">偶说：你既然知道问偶这些问题，就应该把心思用在自己身上。为什么还要费力不讨好地去爱一个伤害自己的人呢？把用在他身上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经营自己的身上，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打发寂寞。和能够给自己带来轻松心情的人在一起，寻找快乐。美丽自己的形象、充实自己的生活。最起码，当你爱的那个男人有一天即使离开了你，你失去的只是一段深爱过的感情，而不是那个曾经美好又骄傲的自己。</font></p>
<p><font size="4">亲爱的，丢了一个男人，伤的是一颗心。丢了自己，连灵魂都没有的女人，活着生不如死。</font></p>
<p><font size="4">&nbsp;</font></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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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笨笨手记：最好的时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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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9:00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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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最好的时光 </font>
<p><font size="4">借用舒淇的一部电影名&ldquo;最好的时光&rdquo;来形容笨笨现在的状态。</font></p>
<p><font size="4">猪年开始，笨笨状态超好，好在巨能吃巨能睡。工作上，像牛一样埋头苦干经营自己的三亩地。回到家，像猪一样没心没肺吃得好睡得香。困扰已久的失眠症厌食症竟然不治而愈了。嘿嘿！真是新年新气象！</font></p>
<p><font size="4">巨能吃，反映在对食物的选择上。以前专吃素，以青菜为主，水果为辅，并且什么东西都只敢吃三口，生怕超量。曾经看见荤菜就没味口，现在变成了肉食动物，主动要求家人专买猪蹄回来炖汤喝，还红烧当菜吃。猪蹄含胶原蛋白，美颜效果俱佳。有天早上走进办公室，美容编辑惊叹偶脸上皮肤的弹性，问是不是刚去美容院做完皮肤护理？一早起来就上美容院，笨笨哪有这么勤快啊！洗完脸抹点面霜就不错了，为了不侵害皮肤，连妆都不化了。</font></p>
<p><font size="4">在上海出差，和三个其它媒体的男士一起去南京路上的&ldquo;鹿港小镇&rdquo;吃饭，哪知三个大男人正在减肥，点的全是素菜，连主食都不吃。笨笨毫不客气地点了两个肉菜和一条鱼，然后吃下一碗米饭。三个男人看着偶的好味口目瞪口呆，艳羡地说：真羡慕你的口福，能吃还不长胖。哈哈！</font></p>
<p><font size="4">办公室里，午餐是叫外卖。同事们纷纷你一言我一语地要吃面条要喝粥，意见不统一，偶突然建议大家吃&ldquo;全面俱到&rdquo;的卤肉饭，她们一边嫌腻一边吃惊地问：你怎么改吃肉了啊？</font></p>
<p><font size="4">笨笨的减肥方式同事们是有目共睹滴！过去的一年里，中餐是用水果代替滴。现在的笨笨，一日无肉，就觉得食之无味。吃肉还专吃肉皮，既美容又不油腻。</font></p>
<p><font size="4">巨能睡，表现在生活方式和作息时间的改变。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变得越来越自律。不去震耳欲聋的迪厅蹦迪、不去乌烟瘴气的酒吧泡吧、不过所谓的夜生活、不吸烟、不喝酒、不喝浓茶和咖啡。但凡会对偶的身心构成负作用的东西，笨笨都一一戒掉。</font></p>
<p><font size="4">惟独熬夜，始终戒不掉。看书、看碟、写作、听音乐、打午夜电话聊天，都是在夜间进行。每熬一次夜，即使再敷十张SK-II面膜也无效。偶只有在对着镜子的时候才会记起睡眠是女孩子最好的化妆品。睡眠不足导致的最恶劣的后果就是小痘痘生生不息，掉发宛如天发散花从头上落下，黑眼圈怎么抹眼霜也摭不住。呜呜！</font></p>
<p><font size="4">最近，夜猫子像农民一样早睡早起了，晚上十点就上床睡觉了，难得的是不用数黑猫白猫催眠术，照样沾枕就着。早上七点左右就极其规律化地一觉睡到自然醒。一天八、九个小时的睡眠，日子过得太滋润了。偶也就这点追求，能吃能睡就是福。</font></p>
<p><font size="4">晚上陪妈妈看电视剧的时候，她坐在笨笨的身边，突然看着偶高兴地说：看你的气色多好，脸上白里透红，你就应该像现在这样多吃多睡。天啊，连一惯怕笨笨减肥天天催促笨笨多吃多睡的妈妈也这么说，变化肯定很明显。</font></p>
<p><font size="4">偶连忙起身称体重，一看数字大惊失色，猪年刚过十天，体重增加了三斤，九十三斤。往常瘦三斤需要一个月的毅力坚持减肥才能得来的效果，现在十天就反弹回来了。呜呜！</font></p>
<p><font size="4">一直坚持要把体重控制在九十斤以内，这下子泡汤了。这就是宠爱自己的结果，奔着猪的方向发展。唉，胖了三斤就权当是对自己的奖赏吧！先不急着减肥，让好日子多过几天，过完这个冬天再虐待自己还不迟。呵呵！</font></p>
<p><font size="4">每到一年的开始，偶的心情都会超好。就像去剧场看演出，看舞台上的序幕徐徐拉开，呈现在眼前将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仿佛是偶的新生活来临。</font></p>
<p><font size="4">喜欢新年到来的这种重新开始的感觉，学一样技能。爱一个人。做一本杂志。写一本书。从零开始，一切还来得及。</font></p>]]></description>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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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笨笨手记：萨达姆的末日</title>
			<link>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8823.html</link>
			<comments>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8823.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水果的后花园</dc:creator>
			<pubDate>Thu, 15 Mar 2007 10:59:29 +0800</pubDate>
			<category>笨笨手记</category>
			<guid>http://yanhongfruit.blog.sohu.com/33018823.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nbsp; <font size="4">笨笨手记：萨达姆的末日 </font>
<p><font size="4">2006年12月30日，萨达姆的末日到了。</font></p>
<p><font size="4">笨笨是小女人一个，从不关心政治，闲来无事，也只是热衷于写一些风花雪月时尚生活的文字，却至今还对2003年美英联合发动的那场血雨腥风的&ldquo;伊拉克战争&rdquo;记忆犹新。</font></p>
<p><font size="4">一大清早，爸爸照例打开电视机看央视的国际新闻。每天早七点晚七点的央视新闻播报，是爸爸必看的节目。偶也顺带着受点薰陶，不至于不知道美国的霸权领导人是谁？坦白地说，除了因为风流成性导致性丑闻而臭名远扬的克林顿，偶也只知道老不死（老布什）的和小不死（小布什）的。</font></p>
<p><font size="4">至于英国，是美国永远的跟屁虫。那个喜欢搞男女关系，把毕生的精力都用在与一个老女人搞婚外情，最后搞得家破人亡的王子也没什么作为，典型的狐假虎威的类型。</font></p>
<p><font size="4">笨笨生平最看不起的两种男人就是：一、吃女人软饭没出息的窝囊废。二、爱搞男女关系围着女人转不务正业的假情圣。</font></p>
<p><font size="4">因为看不上这两个国家的领导人，导致对这两个国家也没什么好感。人家先进是先进，富有是富有，但与偶何干。不是看不得别人好，这就好比一个家庭的孩子，看着另一个家庭比自己有钱，就嫌贫爱富认贼作父吗？</font></p>
<p><font size="4">就连笨笨这样一个不关注时事政治的文盲，只要一听人提起&ldquo;伊拉克战争&rdquo;，心里还会条件反射恨得咬牙切齿，那些在战争中颠沛流离惨遭迫害的平民百姓，她们的心境该是多么地伤痛啊！恐怕一生都抹不去战争留给她们的阴影，活在生不如死的悲痛中。</font></p>
<p><font size="4">萨达姆固然残暴，但美国英国那几个臭名昭著的家伙也好不到哪去，和萨达姆是一路货色，都不是什么好鸟。有本事你们勾结在一起，不伤及任何无辜百姓，把萨达姆抓起来，让他心服口服地向全世界人民认错。</font></p>
<p><font size="4">电视新闻里说到萨达姆将实行绞刑的时候，偶正在一边喝酸奶一边吃面包。萨达姆今日的下场笨笨一点也不感到意外，这是他罪有应得，也是美国和英国发动战争想要的结果。只不过，成本太高代价太大了点。属于政治家的阴谋，不属于商人的游戏。</font></p>
<p><font size="4">看到这条新闻，爸爸感慨地说：萨达姆当权的时候就是一个暴君，多少人惨死在他手上，实在是太作恶多端了。</font></p>
<p><font size="4">妈妈却不满地说：这个美国和英国太霸道了，管闲事也管得太宽了。把一个大活人给生生绞死，亏他们干得出来。</font></p>
<p><font size="4">小侄子非非八岁，正在上小学三年级。他听到爷爷奶奶的议论后，央求说：爷爷奶奶，你们快去叫他们别给那个坏人判刑，老师说犯了错只要改正就还是好人。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吧！一次不行，再给第二次第三次。老师说事不过三呢！哈哈！</font></p>
<p><font size="4">小侄子非非的话把全家人都给逗乐了。中国的孩子要都像他这样宽宏大量心地善良咋办啊？南京大奢杀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否应该从小抓起呢？日本之于中国，就像美国和英国之于伊拉克一样，在萨达姆末日到来的今天，一股爱国主义的民族仇恨在笨笨的心里由然而生。</font></p>
<p><font size="4">萨达姆绞不绞刑是生是死一点也不重要，血雨腥风的战争已经发生了。笨笨关心的是谁能够通过美国和英国的霸权许可，在这种政治夹缝里求得生存，并且能够成为接替萨达姆位置的接班人？</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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